新闻资讯

NEWS

估价实务—涉案灭失物价格鉴定
      来源:            点击:210

估价实务—涉案灭失物价格鉴定

一、涉案灭失物的概念

涉案灭失物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监察、纪检机关办理违规、违纪案件中涉及的物理形态已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的物品。


二、涉案灭失物鉴证原则

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进行价格鉴证。


三、涉案灭失物鉴证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3 地方政府出台的《涉案物品估价操作管理条例》;

4 根据涉案灭失物的具体情况,遵循财政、税务、金融、证券、价格以及其他各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 《价格鉴定委托书》;

2 委托方认定的产权归属及物理形态依据。

(三)鉴定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四、涉案灭失物的类型

(一)刑事案件

盗窃案中灭失物的鉴定,被盗物品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可根据委托机关提供的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有效凭证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供述,分析确定被盗物品于鉴证基准日时的状况,并根据取得资料的情况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计算。

(二)民事、行政案件

民事、行政案件中涉及的灭失物,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三起较为典型的案件:1 非政府拆迁,当事人双方拆除房屋后在价格赔偿问题上引起的纠纷诉讼;2 因诈骗案涉及的设备配件,公安机关当时按规定未予处理,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自诉赔偿案件;3 火灾损毁绿化树木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对于第一起案件,可依据涉案房屋当时的状况记录及公证部门的公证,寻找类似的参照物进行了鉴定;第二起案件,涉案灭失物虽然规格型号等清楚,但其他条件略显不足,由于单方自诉案件,加之在民事案件鉴定中,没有相关的灭失物鉴定依据,认证中心可不予受理;第三起案件,由于市政府制定了《绿化树木损坏赔偿标准》,参照与灭失物同期种植长势相当的相邻树木,依据政府定价,按照《赔偿标准》做了直接经济损失鉴定。


五、涉案灭失物的鉴证程序

(一)委托

涉案灭失物价格鉴证委托是进行价格鉴证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委托方的书面委托请求,就不能启动价格鉴证程序。

(二)审核

接受委托看似简单,但审核委托书的内容事关重大,对以后价格鉴证的质量、工作效率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调查取证

在涉案灭失物鉴证工作中,调查取证是最主要的环节,也是十分繁锁的工作,如果调查取证工作顺利,鉴证工作已完成百分之五十以上。

1 确认涉案灭失物的产权归属。确认产权归属是正确进行涉案灭失物价格鉴证的前提,有明确产权归属的涉案灭失物,对其进行的价格鉴证才是合法的、有效的。2 确认涉案灭失物灭失前的物理形态。物理形态是指灭失物品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产地、数量、质量状况、新旧程度,取得该物品的方式、时间、已使用时间等。物理形态的确认主要包括:书面证据,如购货发票、经济合同、公证书、专利证书等,以及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等。3 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对可再生具替代性的灭失物,在市场上选择与灭失物价值或使用价值相同或相似的物品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格影响因素,将鉴定客体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再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鉴证客体的价值。

(四)鉴证方法的选择

目前,在价格鉴证实践中使用的方法很多,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具体方法如下:

1 被害人的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完全一致,应结合其他证据,按有关规定计算。2 被害人的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基本一致,应结合其他证据和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计算。3,被害人的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差异较大或说不清楚,应凭证人证言、物品的有效凭证,被害人的陈述等证据,在事实和证据基本确实、基本充分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计算。


六、涉案灭失物的归档

涉案灭失物价格鉴证归档整理时贯彻全面性、重要性和使用方便的原则,将价格鉴证委托书以及反映鉴证主体产权归属、物理形态、鉴证程序、鉴证依据、鉴证方法等方面,情况的各种记录、图表、文件、凭证及其它资,进行系统整理,并归档,做到规范化和系统化。


七、分析

诸如上述涉案灭失物鉴定:首先,要把好受理关,根据具体案情区别对待,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支持的,则坚决不予受理,应充分考虑到鉴证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及鉴证人员的风险责任。第二,要认真审核灭失物的综合情况,如生产厂家、品名、规格型号、生产使用日期、是否常见、有无参照物以及摄(照)像资料等。第三,对于刑事案件涉及的灭失物,在查阅公安机关的案件笔录时,应核对受害人的询问笔录和违法嫌疑人的供述笔录是否一致,予以复印整理并认真存档。第四,选择好灭失物的计算方法。